近日,河北某中學一名教師上網課臨近結束時,強制要求學生投屏聊天記錄,并把學生與他人微信聊天記錄公布在網課直播平臺上,引發(fā)學生的不滿。此事也引發(fā)熱議,當地教育局一工作人員稱,該教師管理方式失當,目前學校已予以停課并辭退。
據當地教育局工作人員稱,經調查,主要是因為涉事教師發(fā)現(xiàn)學生上課精力不集中,便要求查看聊天記錄。如果教師查看之前,能征得學生本人同意,并把范圍局限在教師和學生個體之間,不在直播平臺上強行要求學生翻動聊天記錄,情況會好很多?!吨行W教育懲戒規(guī)則(試行)》明確指出,實施教育懲戒應當遵循法治原則,做到客觀公正。不得出現(xiàn)侵害學生權利的行為。這位教師強行要求學生把和別人微信聊天記錄投屏在直播平臺上,明顯觸犯了民法典規(guī)定的“自然人享有隱私權。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、侵擾、泄露、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”。教師這樣做,侵害了學生的隱私權,顯然已經跨越了教育懲戒理應堅持的理性適度原則。表面上看,是教師管理方式、教育懲戒尺度失當,其背后實質是缺少對學生的尊重,缺乏法律意識。
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發(fā)展與廣泛運用,利用信息技術、網絡平臺進行教育教學已經成為教師的工作常態(tài)。信息技術、互聯(lián)網為我們提供便捷的同時,也給我們帶來了巨大的挑戰(zhàn)。因為學生上課注意力不集中,這位教師就要求學生在眾目睽睽之下投屏聊天記錄,這種簡單、粗暴的管理方式,其背后折射出的是教師信息媒介素養(yǎng)缺失的表現(xiàn)。教師因為信息媒介素養(yǎng)的缺失,無意間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一種網絡侵權。這一事件被傳播到網絡上之后,不僅引發(fā)社會爭議,而且也出現(xiàn)了許多詆毀該教師的言論,涉事教師也因此成了網絡暴力的受害者。
教師在教書育人過程中要有一定的法律意識,合理使用自己的教育懲戒權,保護和尊重學生的合法權益。但與此同時,教師也更需要用法律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。當地教育部門在處理教師時,應聽取教師本人的申訴意見,維護教師的合法權利。無論是教師對學生的教育,還是學校、教育部門對教師的管理,都應該需要一點溫度和理性。教育需要溫度,更需要相互尊重。
(作者系浙江省寧波高新區(qū)實驗學校校長、特級教師)
《中國教育報》2023年01月12日第2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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